深圳一家甜品店招聘员工每天上班16小时月休2天?劳动部门:可投诉

Connor 抹茶交易平台 2025-06-24 1 0

“在深圳找工作真是气笑了。”近日,深圳一名网友反映,自己到一家甜品店应聘服务员,发现合同上竟要求员工一天工作16小时,月休仅2天。6月24日,该店负责人承认,合同里的确有这些规定。“是你情我愿的事情。”当地劳动部门则表示,遇到不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的情况可以进行投诉。

深圳一家甜品店招聘员工每天上班16小时月休2天?劳动部门:可投诉

网友应聘甜品店时看到的合同。网络图

深圳的赵女士(化名)告诉上游新闻记者,近日到龙华区东龙新村的XX甜品店应聘员工,发现提供的合同里规定,“自行走人3天内没有试工工资……所有岗位每个月休息2天。如不安排休息算加班。班次:中午11:00-凌晨3:00(包吃住),班次:中午13:00-凌晨3:00(不包吃包住)”。工作期间严禁玩手机、睡觉,每次睡觉扣50元钱。

“一天工作下来就八个小时休息时间,还带洗澡、收拾、睡觉。第二天肯定打瞌睡,但睡觉就扣钱。”23日,赵女士(化名)将自己的求职经历发到网上,提醒大家“工作避雷”,引来不少网友关注。

上游新闻记者看到,合同的抬头是广东省XX甜品餐饮产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并盖有公章,规定员工入职后每个月6500元,优秀员工7000元,店长7500元,有人计算出普通员工的时薪仅为13元左右。根据2025年2月24日公布的《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252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23.7元/小时。

赵女士表示,最后自己没有入职这家甜品店。“开出的工资在餐饮行业算是高的,但工作时长也很高,折算下来就很低了,而且没有两三班倒,只有一个班次。这么规定谁干啊?去这里不是冤大头吗?”

6月24日,上游新闻记者以求职者的身份联系了这家甜品店的相关负责人,她表示,目前只招聘女员工。对方承认,招聘合同确实有“一天工作16小时,月休2天”的规定,“就按照合同上面的来,你自己选择,觉得合适(就行),不合适就那个(算了)。”

上游新闻记者表示,时薪算下来有点低,不符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工作时长和休息时间也不符合劳动法规定。对此,该负责人表示:“这你自己考虑吧。你情我愿的事,又不是勉强你来我这里上班。你可以去找那种按劳动法一天上8小时月休8天的(工作)。是吧?”

根据劳动法规定,一般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若超出8小时,用人单位需支付加班工资。不过在该甜品店提供的合同中规定,月休2天。”如不安排休息算加班……其他所有工资待遇按本合同执行,没有按其它的来算工资福利待遇了。”

6月24日,上游新闻记者联系了广东省XX甜品餐饮产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但截至发稿未得到回应。同日,上游新闻记者联系了甜品店所在的龙华区民治街道劳动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地方,可以带上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劳动关系证明和老板的电话过来投诉。“公司愿意就协商,不愿意你可以申请仲裁、起诉。”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家店的招聘合同约定“自行走人3天内没有试工工资”,若这3天属于试用期,不支付工资就违法了。另外,《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而这家甜品店要求,单日工作时超过14小时且未提及加班工资或者依法安排调休,明显违反了上述规定。

上游新闻记者 汤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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